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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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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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50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344 |
国药准字H230216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舒缓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咽喉痛热; 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滑石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化学名: -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呱 分子式:C10H16N6S 分子量:252.34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