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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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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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285 |
国药准字H110220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及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它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可引起呃逆,胃肠胀气。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6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胃酸缺乏、急性胃黏膜病变及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羧钾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5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大黄粉2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淡粉红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少尿或无尿、高血压、心脏病、不明原因的急性剧烈腹痛患者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老年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