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0.25g*18锭 |
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97 |
国药准字Z440208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解毒,消炎。用于痈疽疮毒,虫咬损伤,无名肿毒。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外用。洗净患处,将药锭研碎,用温水或白醋调敷。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山慈菇、朱砂(水飞)、五倍子、雄黄(水飞),红大戟(醋制)、穿心莲、千金子、三七、冰片、丁香罗勒油。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暗棕色至褐色的圆柱形的锭;有丁香、冰片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