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g |
11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26 |
国药准字H130235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结、消肿。用于火热内蕴所致的头痛、眩晕、瘰疬、瘿瘤、乳痈肿痛、甲状腺肿大、淋巴结核、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2次。 |
温水冲服。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本品为苦寒泻火之剂,气血亏虚所致的眩晕头痛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夏枯草,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药期间饮食宜进清淡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