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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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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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3g*24片 |
25mg规格:替加氟25mg,吉美嘧啶7.25mg,奥替拉西钾24.5mg |
生产企业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59 |
国药准字H20080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四周为一疗程。 |
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 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国外临床试验结果显示: 1.单独给药 在单独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78例,副作用发生率87.2%(504例)。曾治疗过(紫杉烷类抗肿瘤药)的乳腺癌患者(包括不能手术的乳腺癌或复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前期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胆道癌患者中的副作用发生率分别为96.4%、98.3%、94.9%,比其他肿瘤的发生率高。胰腺癌患者中,重度副作用的发生率较高,尤以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明显。 |
禁忌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替吉奥胶囊的组成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重度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3、重度肾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详见【药代动力学】)]。 4、重度肝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 5、正在接受其它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治疗(包括联合治疗)的患者禁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6、正在接受氟胞嘧啶治疗的患者禁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7、正在接受索利夫定及其结构类似物(溴夫定)治疗的患者禁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8、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详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蒲葵子、喜树果、莪术、绞股蓝、柴胡、黄芪、香菇、甘草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细粉。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慎用[下列患者应慎用替吉奥胶囊] 1.有骨髓抑制的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2.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血液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详见【药代动力学】)]; 3.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 4.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因骨髓抑制而加重); 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糖耐量异常); 6.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病史的患者(可能导致症状加重或病情进展); 7.有心脏病或心脏病病史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