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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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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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含:替加氟25mg与吉美嘧啶7.25mg与奥替拉西钾24.5mg |
25m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51 |
国药准字H20053686 |
说明 | ||
适应症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
用法用量 |
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体表面积(m2)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1.25 每次40mg ≥1.25~<1.5 每次50mg ≥1.5 每次60mg 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mg、50mg、60mg、75mg四个剂量等级顺序递增或递减。若未见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且医师判断有必要增量时,则可按照上述顺序增加一个剂量等级,上限为75mg/次。如需减量,则按照剂量等级递减,下限为40mg/次。连续口服21天、休息14天,给药第8天静脉滴注顺铂60mg/m2,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 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0.1%;有时:0.1-5%;发生率不明:5%以上或不明频度) (1) 重大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作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 2)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 3)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 4)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 5)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 |
禁忌 |
1、对本品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 2、严重的骨髓抑制患者(可能导致症状恶化)。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严重的肝功能障碍患者。 5、正在使用其他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包括与这些药物的联合化疗)的患者。 6、正在使用氟胞嘧啶的患者。 |
下列患者禁用: 1.骨髓功能抑制患者(据报道,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等骨髓功能抑制的不良反应)。 2.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胶囊含: 20mg规格:替加氟20mg,吉美嘧啶5.8mg,奥替拉西钾19.6mg。 |
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尼莫司汀。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粉沫状。 |
注意事项 |
替吉奥胶囊停药后,如需要服用其他的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或氟胞嘧啶抗真菌药,必须有至少7天的洗脱期(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其它的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或氟胞嘧啶抗真菌药停用后,考虑到之前药物的影响,如使用替吉奥胶囊,必须有适当的洗脱期(详见【药物相互作用】)。有报告显示,氟尿嘧啶类药物与抗病毒药物索利夫定或溴夫定联合使用时会产生严重造血功能障碍,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所以不要与索利夫定及其结构类似物联合使用。索利夫定及其结果类似物停药后,考虑到之前药物的影响,在使用替吉奥胶囊前必须有至少56天的洗脱期(详见【药物相互作用】)。曾报告了由骨髓抑制产生的严重感染性疾病(败血症)导致患者因感染性休克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而死亡的案例,故应特别注意避免感染或出血倾向的出现或加重。妊娠妇女使用需要考虑到潜在的性腺影响。本品可能会引发或加重间质性肺炎,重者可致死。因此在给予替吉奥胶囊前,要对患者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患有间质性肺炎。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呼吸、咳嗽和有无发热等症状,同时进行胸部X光检查。如发现异常,则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比其他患者更容易发生间质性肺炎等肺部疾病。 |
1.下列患者慎用 (1)肝肾功能损害患者。 (2)合并感染症患者(因白细胞减少,降低对感染的抵抗力)。 (3)水痘患者(会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 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 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 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6.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8.本品溶解后应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 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