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6mg |
0.1g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52 |
国药准字H2007379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乙型肝炎; 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 3.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1~0.2g(1~2片),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2、血液系统 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 3、消化系统 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4、泌尿系统 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皮肤 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6、呼吸系统 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7、肌肉骨骼 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8、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本品。 9、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 |
禁忌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法新。 辅料:甘露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 化学名称:N-(2-巯基丙酰基)-甘氨酸。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20 辅料: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乙醇、薄膜包衣预混剂、肠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粉末,注入1.0ml注射用水后,溶液应澄清,无色,无不溶性微粒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