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五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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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五肽

胸腺肽肠溶片

规格

10mg

15mg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462

国药准字H20065576
说明
适应症

(1)慢性乙型肝炎;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1.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 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1. 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 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1.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 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成分

主要成份:胸腺五肽

化学名称:N-[N-[Nα-[Nα-L-精氨酰-L-赖氨酰]-L-α-天门冬氨酰]-L-缬氨酰]-L-酪氨酸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肽。

性状

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褐色。

注意事项

(1)本品通过调节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值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