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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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上清丸

龙胆泻肝片

规格

50片
生产企业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311

国药准字Z5002060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法用量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辅料为:硬脂酸镁、滑石粉、淀粉。

性状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本品为素片或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