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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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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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77 |
国药准字Z450221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益气补肾,镇静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头晕,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或黄棕色粘稠液体;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