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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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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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58 |
国药准字Z440203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驱风,兴奋,局部止痒,止痛。用于中暑,头晕,伤风鼻塞,虫咬,蚊叮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外用,涂搽于太阳穴或患处。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或瘙痒明显、局部红肿。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皮肤破损处忌用。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薄荷脑、薄荷油、肉桂油、樟脑、樟油、桉油、丁香罗勒油。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油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供外用涂擦。2.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或瘙痒明显、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清除,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