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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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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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00毫升 |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943 |
国药准字Z360211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