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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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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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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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36 |
国药准字Z150205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眩,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吞服或含服,一次0.5克,一日2~4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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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大黄、黄柏、黄芩、栀子。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