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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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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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536 |
国药准字Z200907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14天一疗程,或中病即止。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个别患者出现头痛、眼干,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赤芍、益母草、三七、仙鹤草、地榆炭、蒲黄炭。辅料:玉米淀粉、二氧化硅。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