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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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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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20克 |
0.4g |
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43 |
国药准字Z200903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型颈椎病所致的: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孕妇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