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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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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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0.2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531 |
国药准字Z220217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回春如意胶囊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鹿茸、熟地黄、狗肾、锁阳、羊肾、菟丝子、山药、何首乌、槐米、巴戟天、枸杞子、肉苁蓉、黄精、黄芪、狗脊、补骨脂。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回春如意胶囊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过敏体质者慎用。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回春如意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