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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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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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48 |
国药准字B200206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神疲乏力,头晕耳鸣,畏寒肢冷,失眠健忘,大便溏薄,夜尿频多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下焦湿热者禁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淫羊藿、鹿茸、蛤蚧、蚕蛾、黑蚂蚁、韭菜子、肉苁蓉、黄芪、虎杖。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混悬液体,静置后有沉淀;气香,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