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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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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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淄博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48 |
国药准字B200203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消食和胃,健脾祛浊。用于湿浊脾滞型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症见神疲懒言、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四肢困重、纳呆腹胀、大便不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麦芽、山药、大枣、赤小豆、山楂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用于湿浊脾滞型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对蛋白质过敏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如服用过量或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