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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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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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g*12袋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768 |
国药准字Z20023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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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