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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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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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x10丸/盒 |
6g*10丸 |
生产企业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99 |
国药准字Z130217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水丸或水蜜丸一次3~6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及对本品过敏者禁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黄柏、大黄。辅料为蜂蜜。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暗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黄棕色至棕褐色水蜜丸或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食辛辣物。2.孕妇忌服。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