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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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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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1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966 |
国药准字Z11021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 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