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20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966 |
国药准字Z420209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 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