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镁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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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丙戊酸镁缓释片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规格

0.25g

5mg*24粒
生产企业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537

国药准字H3202154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1)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耳鸣,脑晕。 (3)偏头痛预防。 (4)癫痫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成适用于每天需要500mg丙戊酸镁控制病情的患者:本品口服每次250mg,每天2次,并遵医嘱,根据病情、血药浓度逐渐加量,最高剂量不应高于普通片的每日最高剂量。

(1)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选用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 (2)特发性耳鸣者,氟桂利嗪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 (3)间歇性跛行,氟桂利嗪每日10~20mg。 (4)偏头痛预防,氟桂利嗪5~10mg,每日两次。 (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副作用

1)常见消化道紊乱(恶心、胃痛),多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但是不需停止治疗,症状通常可在数天内消失。

(2)肝功能异常

发生时情况:极个别有报导严重肝损害甚至死亡,最高危的病人(特别是接受多种抗癫痫药治疗)是有严重癫痫发作的婴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那些伴有脑损害,精神发育迟缓和/或遗传代谢或退化性疾病,3岁以后,危险性明显下降、并随年龄增长而进一步下降,在大多数病例,肝损害在治疗头六个月里出现。

可疑症状:临床症状是早期诊断的依据,特别是黄疸出现之前,出现下列症状应考虑到肝损害的可能,特别是那些高危病人。

a.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出现,如乏力、厌食、嗜睡、思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

b.癫痫复发:应告诫病人(或患儿家属),当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立即进行临床检查及肝功能检查。观察:在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头6个月内也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特别是高危病人,在一般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的试验,特别是凝血酶原率最为相关。当确定在异常的低凝血酶原率,特别是伴有其它生化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显减低,胆红素增加和转氨酶升高)需要停止治疗,作为预防措施,如病人同时应用水杨酸盐也应信用,因为这些药物的代谢途径是相同的。

(3)神经功能紊乱,在丙戊酸类药物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出现嗜睡或木僵,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当治疗时,可单独出现或与癫痫发作同时出现,当剂量减少或停用时,这些症状会减少,这些病例常发现在联合治疗特别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剂量之后。

(4)短暂的和/或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已有报导:脱发、轻度姿势性震颤和嗜睡。

(5)已有报导单纯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出血时间延长,通常不伴有临床体征,此多发生于大剂量时(丙戊酸对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

(6)血液系统:多为血小板减少,罕有贫血,白细胞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

(7)偶有报导胰腺炎,有时导致死亡。

(8)有报告血管炎

(9)无肝功能异常的单纯和轻度高氨血症时有出现,但不需要停止治疗。

(10)也报告体重增加,闭经及月经紊乱。

(11)偶有报导可逆或不可逆的听力丧失,但某因果关系尚未明确。

(12)丙戊酸可引起皮肤反应,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坏死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形性红斑也有报导。

(13)有单独报导,伴随丙戊酸治疗出现可逆性Fanconi氏综合症,但其作用机理未明。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禁忌

1、白细胞减少与严重肝脏疾病者禁用。

2、对丙戊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卟啉症禁用。

4、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禁用此药,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忌用。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丙戊酸镁。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丙戊酸副作用发生,往往提示血浆丙戊酸浓度大于120μg/ml,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浓度检查。

2、孕妇、肝病患者,血小板减少症病人慎用。在服药期间注意对症检查,如肝功能、血常规、血小板计数等。

3、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

4、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5、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6、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7、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8、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由于游离血清丙戊酸水平增高,因而需要减少丙戊酸的剂量。

9、虽偶有报导应用本品时常出现免疫异常,但是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使用时,需要权衡本品的效益与危险性。

10、偶有胰腺炎报导,因此当病人患急性腹痛时,在手术前,应查血清淀粉酶。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