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钠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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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丙戊酸钠缓释片

规格

0.2gx10片x3板

0.5gx30片
生产企业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395

HC2018102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全身性、部分性癫痫或其他癫痫的治疗,在哺乳期妇女应用于严重病例或那些对其他药物治疗耐药的患者。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 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包括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综合征(West,Lennox-Gastaut综合征)等。 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2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服药方法: 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剂量: 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 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mg/kg。 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 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 到目前为止对每日剂量、血药浓度水平和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仍不十分清楚, 给药剂量主要依据临床疗效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不良反应发生时, 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己报道有效范围为 40~100mg/L(300~700μmol/L)。 新诊断癫痫或没有使用过其它抗癲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 对于服用丙戊酸钠其他速效制剂且病情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使用本品替代时推荐每日剂量仍维持现状。 在以前己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物的病人,用丙戊酸钠缓释片要逐渐进行,在2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其它治疗逐渐减少至停用。如需加用其它抗癫痫药物,应逐渐加入。(见【药物相互作用】中内容) 以上剂量适用于成人和体重超过17公斤的儿童。 本剂型不适合年龄小于6岁的儿童使用。(存在误入气管的危险) 使用本品可控制癫痫发作。在那些为预防大发作发生而应用药物的患者中,不应该突然停用抗癫痫药物,因为如果突然停药,出现伴有缺氧和生命威胁的癫痫持续状态的可能性很大。

副作用

罕有肝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致畸胎危险(见妊娠)神经病学障碍:在本品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出现昏睡或木僵,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治疗过程中,可单独出现或和癫痫发作同时出现。当剂量减少或停用时,这些症状会减少,这些病例常发现在联合治疗特别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剂量之后。消化道紊乱(恶心、胃痛)多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但是不需停止治疗,症状通常可在数天内消失。短暂的和/或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常有报导:脱发,轻度姿势性震颤和嗜睡。已有报导单纯纤维蛋白原减少或出血时间延长,通常不伴有临床体征,此多发生于大剂量时(丙戊酸钠对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见妊娠)。血液系统:多为血小板减少,罕有贫血、白细胞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偶有胰腺炎的报导,有时导致死亡。有脉管炎的报导无肝功能异常的单纯和轻度高氨血症时有出现,但不需要停止治疗体重增加,闭经及月经紊乱也有报导。偶有报导可逆或不可逆的听力丧失,但其因果关系尚末明确。丙戊酸可引起皮肤反应,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坏死溶解,Steven-J0hns0综合征,多形性细斑也有报导。有单独报导,伴随丙戊酸治疗出现可逆性。(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胃肠道系统: ·一些病人可出现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 ·罕见有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肝胆系统: ·曾有与剂量无关的严重(有时致命)肝脏功能损伤的少见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先天性与家族性/遗传性异常: ·致畸风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 中枢神经系统: ·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 ·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禁忌

1、急性肝炎,慢性肝炎,个人或家族有严重肝炎史,特别是药物所致肝炎。 2、对丙戊酸钠过敏者。 3、卟啉症。

对丙戊酸盐、双丙戊酸盐、丙戊酰胺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急性肝炎患者; 慢性肝炎患者; 有严重肝炎病史或家族史者,特别是与用药相关的肝卟啉症患者; 患有尿素循环障碍疾病的患者。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丙戊酸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钠及145mg丙戊酸(相当于500mg丙戊酸钠)。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肝功能异常发生时情况:极个别有报导严重肝损害甚至死亡。最高危的病人,特别是接受多种癫痫药治疗者,有严重癫痫发作的婴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那些伴有脑损害,精神迟滞和或遗传代谢或退化性疾病者。3岁以后,发生率明显下降,并随年龄增长而进一步下降。在大多数病例,肝损害在治疗头六个月里出现。可疑症状:临床症状是早期诊断的依据。特别是黄疸出现之前,出现下列症状应考虑到肝脏功能损害的可能,特别是那些高危病人。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出现,如乏力、厌食、嗜睡、思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癫痫复发。应告诫病人(或患儿家属),当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立即进行临床检查及肝功能检查。观察:在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头6个月内也应定期作肝功能监测。在一般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的试验,特别是凝血酶原率最为相关。当确定在异常的低凝血酶原率,特别是伴有其它生化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显降低,胆红素增加和转氨酶升高)需要停止本品治疗。作为预防措施,如病人同时服用水杨酸盐也应停用,因为这些药物的代谢途径是相同的。在治疗开始之前或手术前和自发性挫伤或出血时应查血常规,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和凝血时间(见不良反应)。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由于游离血清丙戊酸水平增高,因而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偶有报导应用德巴金时常出现免疫功能异常,在系统性红班狼疮的病人使用时,需要权衡本品的利弊。偶有胰腺炎报导。因此当服用本品病人患急性腹疼时,应查血清淀粉酶。(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特别提示: 在罕见的情况下,一个抗癫痫药物治疗的采用可能会导致发作次数的增加, 或出现的发作类型,且与某些类型癫痫中观察到的现象不同。在使用丙戊酸盐致时,发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与合并抗癫痫药物治疗或药代动力学的相互影响 (见【药物相互作用】)、毒性反应(肝脏疾病或脑病)(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中内容)或药物过量有关。 由于服用本品后,药物在体内被转化为丙戊酸,因此在服用本品的同时不应联合服用其他含有可转化为相同化合物的活性成分的药品,以防止体内丙戊酸过量(如双丙戊酸盐、丙戊酰胺)等。 警告 1、肝脏毒性: 发生的条件: 有非常罕见严重肝功能损伤包括致死性的病例报道。 癫痫治疗的经验表明:风险最大的患者是婴儿,特别是在使用多种抗惊厥药物联合治疗时,3岁以下及那些有严重发作的儿童,尤其是患有脑损伤,精神发育迟缓和/或先天性代谢性疾病或变性疾病。3岁以后以上情况发生明显减少,并随年龄逐渐降低。 大多数病例中,这种肝脏损伤发生在治疗的前6个月,通常在第二至第12周之间及多药联合进行抗癫痫治疗期间。 提示症状: 临床症状对早期诊断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在下列有风险的患者中出现黄疸的情况时应考虑: 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发作,例如无力、厌食、虚弱感和嗜睡,有时与反复呕吐和腹痛有关。 癫痫患者症状复发。 应告知患者(或孩子的家人),一旦出现以上情况,应立即报告医生。应马上进行临床体检和肝功能的生物学测定。 检验: 在治疗开始前及治疗开始后的前6个月内应定期对测定肝脏功能进行监测。 在常规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特别是凝血酶原时间的检验关系最密切。如果确定存在异常低下的凝血酶原时间、特别是合并有其它生物学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水平显著降低;胆红素浓度增加及转氨酶升高时,需要停止丙戊酸钠治疗。)作为预防,如果合并使用水杨酸衍生物,由于本品与后者具有相同的代谢途径,也应停止本品治疗。 当本品应用于既往有肝脏疾病病史的患者时,应该多加注意。对于应用多种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儿童患者、患有先天性代谢疾病的患者、那些伴有智力发育迟缓的严重惊厥疾病的患者、以及那些患有器质性脑疾病的患者而言,这种危险性尤为突出。 2、胰腺炎: 曾报道过有极少数的病人出现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胰腺炎。该反应与患者的年龄和治疗周期有关,儿童出现反应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