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钠糖浆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丙戊酸钠糖浆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规格

复方

按C26H26F2N2计算 5mg
生产企业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4473

国药准字H2010360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各种类型的癫痫。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佐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

1. 成人: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12~24ml),分2~3次服用。开始时按体重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发作得以控制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每日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最大量一般为每日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36~48ml)

2. 小儿: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有报道开始时按体重15mg/kg,按需要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腹泻、消化不良、恶心或呕吐、胃肠道痉挛、月经周期改变。

2.较少见的有:便秘、倦睡、一般轻而短暂的脱发、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异常地兴奋、不安和烦燥。

3.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凝聚抑制以致异常出血或瘀斑、肝脏中毒,出现眼和皮肤黄染。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禁忌

1.对本药成分过敏者禁用。

2.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丙戊酸钠,2-丙基戊酸钠。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味甜,微带涩味。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 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

2. 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能由于酮性代谢产物随尿排出,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能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3. 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4. 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

5. 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

6. 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