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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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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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0ml:12g |
0.1g |
生产企业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35 |
国药准字H200306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两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每日剂量应根据病人年龄及体重来定,而且,应考虑到对丙戊酸的广泛个体敏感性差异。每日剂量、血清浓度和疗效之间相互关系尚未建立。最佳剂量需根据临床反应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副作用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μmol/l)。初始治疗给药方法(口服):在没有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物的病人,本品要缓慢增加剂量,在2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其它治疗逐渐减少至停用。 |
加巴喷丁可与其它抗癫痫药物合用进行联合治疗。加巴喷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分次给药(每日3次)。给药方法从初始低剂量逐渐递增至有效剂量。12岁以上患者:在给药第一天可采用每日一次,每次0.3g;第二天为每日二次,每次0.3g,第三天为每日三次,每次0.3g,之后维持此剂量服用。据国外研究文献报道,加巴喷丁的用药剂量可增至每日1.8g,还有部分病人在用药剂量达每日2.4g仍能耐受。每天2.4g以后剂量的安全性尚不确定。3~12岁的儿科患者:开始剂量应该为10~15mg/kg/d,每日3次,在大约3天达到有效剂量。在5岁以上的患者加巴喷丁的有效剂量为25~35mg/kg/d,每日三次。3~4岁的儿科患者的有效剂量是40mg/kg/d,每日三次。如有必要,剂量可增为50mg/kg/d。长期临床研究表明剂量增加到50mg/kg/d耐受性良好。两次服药之间的间隔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小时。为减少头晕、嗜睡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第一天用药可在睡前服用。在加巴喷丁用药过程中无需监测加巴喷丁的血药浓度。而且,由于加巴喷丁在药代动力学方面与其它常规抗癫痫药物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所以与此药联合治疗不会改变这些常规抗癫痫药物的血浆浓度。在治疗过程中,加巴喷丁的停药或新治疗方案的加入均需逐渐进行,时间最少为一周。门诊病人很难测量肌酐清除率。肾功能稳定的患者的肌酐清除率(CCr)可以根据Cockcroft和Gault的方程式合理的估计:女性CCr=(0.85)(140-age)(weight)/[(72)(SCr)]男性CCr=(140-age)(weight)/[(72)(SCr)]其中年龄单位是年,体重单位是千克,SCr是血清肌酐,单位是mg/dL。12岁以上肾功能损伤的或正在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推荐进行如下剂量调整:表.依据患者肾功能情况进行的加巴喷丁用药剂量调节肾功能情况肌酐清除率(mL/min)每日用药总量(g/day)剂量方案(g)>601.20.4T.I.D30~600.60.3B.I.D15~300.30.3Q.D<150.150.3Q.O.Da血液透析--0.2~0.3ba.隔日给药。b.未接受过加巴喷丁治疗的患者的初始剂量为0.3~0.4g,然后每透析4小时给加巴喷丁0.2~0.3g。12岁以下肾功能损伤患者尚未进行加巴喷丁使用的研究。老年患者给药剂量:因为老年患者很可能肾功能下降,在剂量选择上应该慎重,对这些患者应该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给药剂量。 |
副作用 |
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一些病人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症发生。一般异常:体重增加。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眩晕、头痛、恶心、呕吐、体重增加、紧张、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感觉异常及畏食。偶有出现衰弱、视觉障碍(弱视、复视)、震颤、关节脱臼、异常思维、健忘、口干、抑郁及情绪化倾向。在临床研究中以下情况偶有发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欲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面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肿、勃起功能下降、牙齿异常、牙龈炎、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骨折、血管扩张及高血压。另外,在12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攻击性行为、情绪不稳定、多动(过多的运动,部分不能控制)、病毒感染、发热。加巴喷丁胶囊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道。(见注意事项)有个别病例服用加巴喷丁胶囊治疗时发生过敏反应的报道(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实验室检查临床对照研究中,有16%的患者出现可能与临床相关的血糖波动(<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范围3.5~5.5mmol/L)(见注意事项)。与其他抗癫痫药同时使用,有肝功能试验结果升高的报道。 |
禁忌 |
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 |
已知对该药中任一成份过敏的人群、急性胰腺炎的患者禁服加巴喷丁胶囊。加巴喷丁胶囊对于原发性全身发作,如失神发作的患者无效。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
主要组成成份为加巴喷丁。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状粉末。 |
注意事项 |
1.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 2.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能由于酮性代谢产物随尿排出,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能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3.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5.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6.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