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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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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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00mg |
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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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876 |
H201409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的癫痫。 |
本品用于初诊为癫痫的患者的单药治疗或曾经合并用药现转为单药治疗的癫痫患者。 本品用于成人及2~16岁儿童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加用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6-1.2g,分3次服用,儿童口服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
对成人和儿童皆推荐从低剂量开始治疗,然后逐渐增加剂量,调整至有效剂量。 片剂不要拈碎。 本品治疗成人和儿童部分性癫痫发作有效。在对照的加用治疗试验中,已证实托吡酯血浆浓度与临床疗效无相关性。尚无证据证明托吡酯在人类中有耐受性,在成人部分性癫痫发作患者中进行的剂量范围研究得出,剂量大于400mg/日(600、800和1000mg/日)并不增加疗效。 应用本品治疗时,不必监测血浆托吡酯浓度以达到最佳疗效。本品加用苯妥英治疗时,仅有极少数病例需调整苯妥英的用量以达到最佳临床疗效。在本品加用治疗期间,加用或停用苯妥英和卡马西平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进食与否皆可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治疗早期常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嗜睡,乏力,食欲增加或减少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 2.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3.较少见短暂的脱发,头痛,过敏,手颤,多梦,不安和急躁; 4.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5.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 6.对肝功能有损害,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7.偶有走路不稳,视力模糊,眼胀眼花,耳鸣,乳房增大; 8.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戊酰胺。 |
活性成份:托吡酯。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