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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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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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75mg*8粒*4板(喜思平) |
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876 |
国药准字H20203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的癫痫。 |
成人部分性癫痫发作的添加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6-1.2g,分3次服用,儿童口服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
适于餐前或者餐后口服。当确定停用时,应在一周内缓慢将剂量减至最低。本品添加治疗成人部分性癫痫发作的有效剂量为150~600mg/天,分2~3次服用。本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推荐起始剂量为150mg/天。根据患者对本品的应答和耐受性,日剂量可最大增至600mg。由于普瑞巴林胶囊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1.治疗早期常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嗜睡,乏力,食欲增加或减少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 2.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3.较少见短暂的脱发,头痛,过敏,手颤,多梦,不安和急躁; 4.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5.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 6.对肝功能有损害,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7.偶有走路不稳,视力模糊,眼胀眼花,耳鸣,乳房增大; 8.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无力、复视、视力模糊、思维异常、恶心、震颤、眩晕、头痛和思维混乱。 |
禁忌 |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戊酰胺。 |
普瑞巴林。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正如所有的抗癫痫药物一样,应该逐渐地停用普瑞巴林,以便尽量减小癫痫患者增加发作的可能性。突然或快速停药可引起失眠、恶心、头痛或腹泻,若要停用普瑞巴林胶囊,应该用一周以上的时间逐渐减小剂量而至停止。2、普瑞巴林可引起血管性水肿并可伴有面部、嘴(嘴唇、齿龈、舌)、颈(咽、喉)肿胀,上述症状可引起致命性呼吸困难。若出现上述症状患者应立即停药并采取医疗措施。3、普瑞巴林可引起过敏反应,如气喘、呼吸困难、皮疹、麻疹和疱疹。若出现上述症状患者应立即停药并采取医疗措施。4、普瑞巴林可能增加自杀想法和行为的风险,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