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 |
5mg |
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82 |
国药准字H1102044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 4.手术前准备;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用放射性131I治疗者;手术前准备。 |
用法用量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1.成人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 2.小儿常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
副作用 |
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
禁忌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3岁以下儿童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硫氧嘧啶。 |
甲巯咪唑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 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