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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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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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0g:50mg) |
0.05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410225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适应症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副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磺胺嘧啶锌。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可流动的亲水性基质软膏,遇光颜色逐渐变为褐色。 |
性状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