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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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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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0g:50mg) |
按C18H33ClN2O5S计37.5mg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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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20163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口服。用适量温开水溶解后服用。按克林霉素计,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可流动的亲水性基质软膏,遇光颜色逐渐变为褐色。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5.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6.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