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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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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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0g:50mg) |
0.01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370206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副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可流动的亲水性基质软膏,遇光颜色逐渐变为褐色。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