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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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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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614 |
国药准字Z200255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健胃消食、助气止痛、用于肠胃衰弱(胃动力不足)、消化不良、泛酸、腹痛呕吐(胃痛、返胃)、肠鸣泄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嚼碎后服用。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是硫糖铝。 |
木香、陈皮、豆蔻、厚朴、砂红、香附、茯荃、苍术、白术、党参、神曲、麦芽、半夏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