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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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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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l:24g |
20mg*14粒(海灵)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86 |
国药准字H109200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毫升(按量杯刻度),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禁忌 |
1.对本药过敏者。 2.早产儿及未成熟新生儿。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蔗糖硫酸酯的碱式铝盐,辅料为吐温-80﹑枸橼酸钠﹑羟丙甲纤维素(HPMC)﹑山梨醇﹑L-丙氨酸﹑苯甲酸钠﹑草莓香精﹑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化学名称:5-甲氧基-2-{[(4-甲氧-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砜}-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状混悬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或本品为肠溶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服用时请摇匀。 2.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