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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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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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ml:1g (2)200ml:20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58 |
国药准字Z20025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 |
养胃和中。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及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毫升(按量杯刻度),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药过敏者。 2.早产儿及未成熟新生儿。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蔗糖硫酸酯的碱式铝盐,辅料为吐温-80﹑枸橼酸钠﹑羟丙甲纤维素(HPMC)﹑山梨醇﹑L-丙氨酸﹑苯甲酸钠﹑草莓香精﹑蔗糖。 |
猴头菇、密封(炼),防腐剂(山梨酸钾、柠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状混悬液。 |
猴菇饮口服液为黄棕色的粘稠液体;气特殊,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服用时请摇匀。 2.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