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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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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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硫磺10g:0.3g,硼砂10g:0.5g |
20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87 |
国药准字H340232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脂溢性皮炎、疥疮、痤疮以及湿疹。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擦患处并轻轻搓揉数分钟,用水洗净即可。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柔片刻。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硫磺30毫克,硼砂5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硅油、羟苯乙酯、平平加0、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无水乙醇、香精。化学名:16&alp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淡黄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