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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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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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硫磺10g:0.3g,硼砂10g:0.5g |
10m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87 |
国药准字H420206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脂溢性皮炎、疥疮、痤疮以及湿疹。 |
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擦患处并轻轻搓揉数分钟,用水洗净即可。 |
口服: 1 成人: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 (3) 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 (4) 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 ① 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 ② 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 (5) 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 (6) 酒精中毒:一日50mg。 2 儿童: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但长期、过量应用本品可致严重的周围神经炎、出现神经感觉异常、步态不稳、手足麻木。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硫磺30毫克,硼砂50毫克。辅料为: |
主要成份:维生素B6。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淡黄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