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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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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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10m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65 |
国药准字H130221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脂溢性皮炎、疥疮、痤疮以及湿疹。 |
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擦患处并轻轻搓揉数分钟,用水洗净即可。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萎缩纹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该药过敏者。 2.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溃疡性病变。痤疮、酒渣鼻。 4.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5.渗出性皮肤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硫磺30毫克,硼砂5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哈西奈德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淡黄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