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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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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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g |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33 |
国药准字H20103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片,饭前或饭后服均可。详见包装说明书。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服。4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其化学名称为:N-(2-巯基丙酰基)-甘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米夫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治。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