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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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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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10g/支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74 |
国药准字H320249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和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疥疮及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对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儿童及孕妇用量请咨询医师。 |
1.用于疥疮疗前洗澡、擦干,将本品从颈以下涂搽全身皮肤,特别是皱折处、手足、指趾间、腋下和腹股沟;24小时后涂第2次,再隔48小时后洗澡将药物洗去,穿上干净衣服,更换床单;配偶及家中患者应同时治疗。1周后可重复1次。 2.用于止痒时,局部涂于患处,每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过敏,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急性渗出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升华硫0.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为克罗米通0.1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婴幼儿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