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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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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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佑华) |
10g:30mg |
生产企业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852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和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对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儿童及孕妇用量请咨询医师。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升华硫0.1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2.避免与口、眼接触。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