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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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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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20g |
0.01 |
生产企业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72 |
国药准字H44025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用于疥疮和阴虱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外用。 1.疥疮:自颈部以下将药均匀擦全身,无皮疹处亦需擦到。成人一次不超过30g。擦药后24小时洗澡,同时更换衣被和床单。首次治疗1周后,如未痊愈,可进行第2次治疗。2.阴虱病:剃去阴毛后涂擦本品,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1.可有局部刺激症状,数日后消退。 2.擦药后偶有头晕,1~2日后消失。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能由于药物经皮肤吸收后,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较大的毒性作用,如癫痫发作等。 3.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
对本品过敏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升华硫0.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林旦。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擦药前勿用热水和肥皂洗澡,以免增加吸收。 2.避免眼和粘膜与药物接触。 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