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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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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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20g/支 |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577 |
国药准字H201033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用于疥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外用(外搽颈部以下皮肤,包括所有的皮肤褶皱部位、指、趾部)。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疗程结束时当晚洗澡,若无效,次日再重复第二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禁用。 3.2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成份硫1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升华硫100毫克,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醋酸氯己定0.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任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洵医师或药师。 |
1.不得与其他外用药并用。2.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