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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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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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2g:0.5g |
生产企业 |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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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017 |
国药准字H20093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1.急、慢性胃炎;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应症状,如胃痛、胃灼烧、酸性嗳气、饱胀等; 5.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 2. 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直接口服或温水冲服,1-2袋/次,3-4次/天。除非另有医嘱,一般成人在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不适时服用。病情严重者遵医嘱增加剂量。儿童遵医嘱服用。 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肌酐清除素<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本品活性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化合物。辅料为:甘露醇、玉米淀粉、蔗糖、阿司帕坦、锁甲纤维素钠。 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 分子量:604.3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如患者连续使用本品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