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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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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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9.3g) |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50 |
国药准字Z530212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服。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成分 |
穿心莲、栀子、麦冬。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糖衣片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