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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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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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120ml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90 |
国药准字H110218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用于缺乏维生素B族所致的营养不良、厌食、脚气病、糙皮病的辅助治疗;用于生长发育期营养补充;病中愈后,产前产后及哺乳期的营养补给,发热性消耗疾患之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饭后直接服用或用适量开水稀释后服用。成人一次5ml,儿童一次2.5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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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大剂量服用可出现烦躁、疲倦、食欲减退等。2.偶见皮肤潮红、瘙痒。3.尿液可能呈现黄色。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五维牛磺酸口服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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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诊断的干扰1.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2.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