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基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90 |
国药准字H220252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流鼻涕、打喷嚏、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5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嗜睡、口渴、多尿。2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3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及对阿司匹林过敏患者禁用。2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忍冬藤1.2克、野菊花600毫克、北豆根200毫克、阿司匹林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维生素C 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除去包衣后呈棕黑色,味苦,微涩。?? ? ? ?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肝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