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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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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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8g*45片 |
50mg*20粒 |
生产企业 |
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11 |
国药准字H19990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清热解毒。具有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
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50mg(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对性腺明显的抑制作用,如女性月经减少或闭经,男子精子减少或消失。服药时间越久,对性腺的抑制越明显。停药后多数患者可恢复。 2.对骨髓有抑制作用,可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3.使用本品后,部分患者出现恶心,胃部不适、纳差、腹胀、胃痛、腹泻、便秘、口腔溃疡、皮疹、心慌,应中止治疗,给予相应处理措施或遵医嘱处理。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过敏性皮疹不常见。 2、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 3、本品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或患有肝脏疾病等严重全身疾病者禁用。 2.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青少年及生育年龄有孕育要求者不宜使用,或全面权衡利弊后遵医嘱使用。 3.患有骨髓造血障碍的疾病者禁用。 4.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禁用。 5.严重心律紊乱者禁用。 |
服用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出现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 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火把花根。 |
双氯酚酸钠 化学名: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分子式:C14H10Cl2NNaO2 分子量:318.13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片;味苦、涩。 |
本品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为观察本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及检、复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贫血、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慎用。 4.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如需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必要时应及时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5.既往报道的雷公藤制剂尚存在以下不良反应:(1)可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可见心、肝、肾损害,心脏室性早搏、窦性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心电图的ST T改变和肝、肾功能的异常。甚至出现肾衰。(3)可发生皮疹、皮肤色素沉着等。(4)影响妊娠或有致畸作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