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花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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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火把花根片

祖师麻注射液

规格

0.18g*45片

2ml*10支
生产企业

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411

国药准字Z62020998
说明
适应症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清热解毒。具有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副作用

1.对性腺明显的抑制作用,如女性月经减少或闭经,男子精子减少或消失。服药时间越久,对性腺的抑制越明显。停药后多数患者可恢复。

2.对骨髓有抑制作用,可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3.使用本品后,部分患者出现恶心,胃部不适、纳差、腹胀、胃痛、腹泻、便秘、口腔溃疡、皮疹、心慌,应中止治疗,给予相应处理措施或遵医嘱处理。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3、皮肤: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4、全身:寒战、畏寒、发热、疼痛、四肢发冷等。

5、用药部位:疼痛、红肿、屈伸不利等。

6、其他: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多汗等。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或患有肝脏疾病等严重全身疾病者禁用。

2.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青少年及生育年龄有孕育要求者不宜使用,或全面权衡利弊后遵医嘱使用。

3.患有骨髓造血障碍的疾病者禁用。

4.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禁用。

5.严重心律紊乱者禁用。

1、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成分

火把花根。

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辅料为:聚山梨酯80、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片;味苦、涩。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为观察本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及检、复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贫血、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慎用。

4.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如需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必要时应及时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5.既往报道的雷公藤制剂尚存在以下不良反应:(1)可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可见心、肝、肾损害,心脏室性早搏、窦性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心电图的ST T改变和肝、肾功能的异常。甚至出现肾衰。(3)可发生皮疹、皮肤色素沉着等。(4)影响妊娠或有致畸作用。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7、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8、加强用药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