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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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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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5丸重0.3g |
每锭重0.17g,滴眼用溶剂每瓶装8ml |
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80 |
国药准字Z4202191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毒消肿,杀虫止痛。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的牙龈肿痛,龋齿疼痛。 |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用法用量 |
每次取1~2丸,填入龋齿洞内或肿痛的齿缝处,外塞一块消毒棉花,防止药丸滑脱。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蟾酥、朱砂、雄黄、甘草。 |
炉甘石(煅)、冰片、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龙胆浸膏、硼砂(煅)、明矾(煅)、芒硝、玄明粉。 |
性状 |
安轻牙痛一粒丸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辛、有麻舌感。 |
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气芳香、味微苦、具清凉感。滴眼用溶剂: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将含药后渗出的唾液吐出,不可咽下。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